信息名称: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号(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10139/2018-00013
主题分类:海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常州海关:本单位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2018年第21号
产生日期:2018-03-02
发布机构:常州海关
发布日期:2018-03-0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号(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21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号(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的公告)

为便利企业运作,促进国内钻石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调整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的报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工业用钻,即税号71022100、71022900、71049011、71051020项下钻石的,不集中在交易所海关办理报关手续,依法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