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昕维)等特殊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5-00059
主题分类:社会救助/公益事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社会保障 市人社局: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4〕286号
产生日期:2014-12-30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5-01-1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昕维)等特殊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常人社发〔2014〕286号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昕维)等特殊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昕维)等特殊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4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昕维)等特殊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418号)请点击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