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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发改局(委),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百千万”行动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工信节能〔2019〕372号),现就2020年度重点用能单位“双控”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列入 “百千万”行动的重点用能单位。 二、考核步骤 1.各地区工信、发改部门组织本地重点用能单位按照《江苏省“百千万”行动重点用能单位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对2020年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附自查评分表和证明材料)。 2.各地区工信、发改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于6月21日前完成本地区“万家”企业2020年度“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含附件)行文上报报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同时将企业自查报告(纸质、电子稿各一份)报市工信局;6月7日前,将“百家”“千家”企业自查报告(纸质两份、电子稿一份)报市工信局。 3.市工信局、发改委组织对“千家”企业2020年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三、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责令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万家”企业考核结果汇总表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XX市(区)“万家”企业考核结果汇总表
注:考核等级分为超额完成(95分及以上)、完成(80分(含)-95分)、基本完成(60分(含)-80分)和未完成(60分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