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层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20-00015
主题分类:卫生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医疗卫生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其他
文件编号:常卫疾控〔2020〕29号
产生日期:2020-02-03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2-1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常卫疾控〔2020〕29号
关于层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健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德安医院,904医院:

为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现将《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苏卫防指〔2020〕32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从2月3日起,每日12时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情况、干预进展、热线咨询等)通过市卫健委OA系统报我委疾控处。联系人:林艳;电话:85682564。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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