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智慧城乡规划”工程(2014)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131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4〕125号
产生日期:2014-05-09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4-05-10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智慧城乡规划”工程(201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2014〕125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智慧城乡规划”工程(2014)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规划局:

    你局常规〔2014〕39号文及《常州市“智慧城乡规划”工程(2014)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智慧常州重要组成部分,是“智慧城乡规划”工程(2013)的延续,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提升规划管理的智能化和公众服务的智慧化水平。现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智慧城乡规划”工程(2014)。

    二、该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一套图数据图板制作、市域一套图建设、规划许可服务App、网上电子报批平台、批后管理、规划核实、违建处罚、违法建设案件的技术认定、安全数据交换平台、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更新。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32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4年度市规划专项资金。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