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38455/2021-00075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医保局:本单位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常医保价格〔2021〕64号
产生日期:2021-08-09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1-08-09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常医保价格〔2021〕64号
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医保局(分局)、卫生健康局,市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1〕50号)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