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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支四措并举推进随机抽查工作 | |||||||||
一是细化制度,明确职责,提升操作规范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机关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制度要求,结合履职实际,制定并印发《中心支行随机抽查工作流程》、《中心支行随机抽查需求表》,规定随机抽查实行发起、实施、确认、公示等六步骤,明确各部门分工、职责,引入联合监督机制,实现随机抽查发起有理有序,抽查过程全程监督,抽查结果现场确认,切实为“双随机”工作有效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优化系统,完善“两库”,提升监管和谐度。为使随机抽查既坚持风险监管导向,又坚持与实际相联系,找准“两个”着力点,打好监管组合拳。与监管需要相结合,合理设定市场主体名录库抽查条件,增设综合评价、风险评级、业务类型、开业时间等抽查条件,着力提高随机抽查与监管效能的协调性。与检查实践相结合,细分建立执法组长库、主查人员库、执法成员库,组成精干执法队伍,确保执法检查质量,着力提高随机抽查与依法行政的一致性。 三是强化意识,严格执法,提升履职公正性。要求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坚持“两个不在,两个不得”,即除不受随机抽查限制情形外,凡是不在抽查结果中的市场主体不得作为年度执法检查对象;不在抽查结果中的执法人员不得参加执法检查。检查立项坚持“两无两不过”,即不通过随机抽查程序确定检查对象、检查人员的执法检查立项不予通过,不执行随机抽查结果的执法文书编号、文印不予通过。 四是固化结果,全程留痕,提升公开透明度。以“人防、技防、制度防”为抓手,充分发挥制度约束与权力规范作用,切实防范随机抽查流于形式。设立人防,固化结果,《随机抽查需求表》结果确认一栏由职能部门抽查人、法律事务人员、内审等其他部门监督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设立技防,固化证据,实施抽取条件、过程全程截屏留痕;设立制度防,落实“双公示”,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业务条线市场主体库、执法人员库上传至内联网本部门“内控制度”栏目进行内部公示,行政处罚结果按照法定程序、时限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