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转发省卫健委《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60/2020-00019
主题分类:卫生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医疗卫生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卫职健〔2020〕51号
产生日期:2020-03-07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3-07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
常卫职健〔2020〕51号
转发省卫健委《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现将《省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卫办职健〔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紧盯风险隐患,强化监督执法,切实抓好我市职业病危害防控工作。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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