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3号(关于与泰国、毛里求斯互认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10139/2021-00022
主题分类:海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常州海关:部门其他
文件编号:2021年第43号
产生日期:2021-06-11
发布机构:常州海关
发布日期:2021-06-1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3号(关于与泰国、毛里求斯互认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21年第43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3号(关于与泰国、毛里求斯互认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增加输泰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其他事项按海关总署2019年第77号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