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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卫生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卫生监督所,市急救中心: 为切实做好2013年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卫生保障工作,保障洽谈会圆满成功。我局制定了《2013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卫生局 2013年5月13日
2013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卫生保障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3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期间的卫生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洽谈会的圆满成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期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卫生局虞国良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虞国良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程逸文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潘国才 市卫生局监控处副处长 郝东平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谈立峰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顾东武 武进区卫生局副局长 秦国良 市医疗急救中心主任 二、工作任务: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19日。 1.5月15日前,卫生监督员将本次工作要求传达到各责任接待单位,并对各接待宾馆和场所的各项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食品安全状况评估,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卫生监督机构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 2.5月17日前,领导小组对接待宾馆和场所的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进行督查,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谱进行审定。 3.5月18日8点30分前,市医疗急救中心派1辆救护车到达开幕式现场指定位置(常州科教城天润科技大厦门口)做好应急保障。电话:120。组委会联系人:邵立平,电话:13606113100。 4.5月17日-19日,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来宾定点医疗救治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市医疗急救中心为负责来宾应急保障,电话:120。在富都盛贸饭店设立医务室,为来宾提供医疗服务。医务人员于5月17日15点前到达接待宾馆。 重点宾馆医疗保障责任单位见下表
5.5月17日-19日,卫生监督员进驻各接待宾馆和活动场所进行全程监督保障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审查食谱、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中心温度、食品留样、自带食品和赞助食品等内容;二是卫生监督人员对食品加工制作重点环节进行动态监督,填写检查笔录和监督意见书,监督过程中如遇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驻店监督人员不能现场解决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三是实施现场食品安全快速监测。 各卫生保障宾馆主办方联系人见下表
各重点监督宾馆卫生监督责任单位见下表:
一旦发生可疑食品污染、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开展现场卫生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及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6.各辖市、区5.18活动期间组织的相关活动,其卫生监督和医疗保障工作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三、技术方案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要求 1.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亮证经营。 2.掌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持有效健康证。每天做好员工的健康检查工作和登记工作,遇有身体不适,立即就医。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3.食品加工、烹调条件、个人卫生、卫生设施及环境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 4.餐厅等接待现场要保持环境整洁,加强通风换气,定期进行消毒。 5.各单位内部要做好接待期间供餐食谱的审查工作。不得供应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餐单审查卫生要求: (1)不得供应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的熟食制品。 (2)餐单中供应菜肴的品种、数量应与加工制作场所、加工条件相适应,并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3)不得供应违禁生食水产品和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4)不得供应色拉、刺生及含水分较高,且容易变质的食品; (5)操作工艺应保证成品制作完成至食用间隔时间在2小时以内; 6.相关卫生要求: (1)采购食品、原料必须索证,蔬菜进行农药速测及登记,专人验收并有记录台帐; (2)要有独立的粗加工场所、蔬菜、肉类、水产品分别有单独的清洗池;禽蛋在使用前须对外壳进行清洗消毒; (3)盛放生熟食品、荤素食品的容器、盛器应分开使用,每次使用后须洗刷干净,用前消毒;餐饮具使用前按规定洗净、消毒; (4)食品添加剂应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暂停使用硝酸钠(钾)与亚硝酸钠(钾)品种; (5)宰杀活禽、水产品区域须与其他食品加工区域严格分开。 (6)加工食品所使用的水源必须符合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7)具备有效的防蝇、防尘、防灭鼠设施。 7.接待单位对提供的菜肴建立48小时留样制,配备足够的食品留样器具、设施。 8.其它需要监督的事项。 (二)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 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并及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如有身体不适,立即停止工作。 3.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 4.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5.加强通风、换气,对客房空气每日消毒一次,空调滤网在接待前全面进行清洗、消毒。使用中央空调的,新风量必须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顾客用具一客一消毒,并有专用固定消毒设施及保洁措施。 7.客房卫生间每日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操作程序符合卫生要求。 8.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床上用品更换规定。 9.供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要求,出售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卫生有关要求。 10.应有防蚊、防蝇、防鼠害设施。 11.其它需要监督的事项。 (三)饮用水卫生要求 1.二次供水必须具备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 2.水池水箱检修口、溢水口要有网罩,并加盖上锁。泵房间的水池水箱的安全防范设施良好,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 3.水质持续消毒装置完好,运行正常,台帐记录齐全。 4.水箱水池不能渗漏,并有专业清洗队伍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清洗记录齐全。 5.水箱水池周围10米内无污染源,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6.二次供水末梢水余氯含量≥0.05mg/L。 7.其它需要监督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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