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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叶小兵、侯小龙在2014年7月江苏省信息化素质考核中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 |||||||||
市各有关单位: 在2014年7月24日江苏省信息化素质考核中江苏兰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叶小兵让他人用假身份证冒名顶替参加考试。 在2014年7月25日江苏省信息化素质考核中江苏武进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侯小龙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作如下处理: 叶小兵、侯小龙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特此通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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