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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创新示范项目和示范点的通知 | |||||||||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文化馆: 为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效能,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经研究,拟评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和示范点给予奖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示范项目申报范围 1.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创新项目 2.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供需对接机制创新项目 3.实施文化馆或图书馆总分馆制示范项目 4.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运行管理模式创新项目 5.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文化服务品牌建设示范项目 二、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2017年以来实施的试点示范项目; 2.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3.具有创新性、示范性。 三、示范点申报条件 1. 2019年建设任务; 2.对照《常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验收评分细则》,硬件达标,功能齐备,管理到位,服务和供给富有成效,当地百姓满意度高。 四、申报要求 1.每个辖市(区)可申报3—5示范点,2—4个创新试点示范项目; 2.申报项目需填报创新示范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概况包括基本情况、具体工作措施、创新性内容、已取得的成效和社会反响以及下一步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 3.申报示范点需填报示范点申报表(附件2),概况应包括面积、功能、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提供中心外观、宣传栏、图书室、多功能室、中老年文体活动室、妇女儿童活动室、体育健身室的照片(电子版)予以佐证。 请各地申报材料于10月29日前送达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刘勇 刘洋 电 话:0519-85682505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