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史良故居暨法治文化馆布展项目的立项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7-00023
主题分类:重大项目建设 体裁分类:批复 组配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市发改委: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7〕18号
产生日期:2017-01-23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7-01-24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为弘扬常州历史革命文化、法治文化,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史良故居暨法治文化馆布展项目。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常发改〔2017〕18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史良故居暨法治文化馆布展项目的立项批复

市司法局:

你局常司发〔2017〕3号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弘扬常州历史革命文化、法治文化,原则同意你局实施史良故居暨法治文化馆布展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和平南路143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故居房屋基础装饰、庭园布景、美工布展、场景安装、展柜展台设置、多媒体设备安装等,总布展面积439平方米。

三、根据常州市投资评审中心估审〔2017〕01号投资评审报告,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8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局筹措解决。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严禁建设或搭车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争取工程尽早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