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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于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于娟同志任常州市教育局督导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西藏民族中学副校长职务; 石蕴玉同志任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谢峰同志任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虹景中学副校长职务; 杜文学同志任常州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常州市清潭中学副校长职务。 于娟同志任职时间自2020年6月4日起计算,其他同志任职时间自2020年5月21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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