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卫生局关于明确设置护理站审批权限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760/2014-00021
主题分类:卫生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医疗卫生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卫医〔2014〕150号
产生日期:2014-07-09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4-07-1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设置护理站审批权限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常州市卫生局
常卫医〔2014〕150号
常州市卫生局关于明确设置护理站审批权限的批复

     

钟楼区卫生局:

    你局《关于设置护理站审批权限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常州市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4〕6号)和《江苏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设置护理站审批权限明确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市卫生局

    201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