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苏价规〔2015〕2号)、《关于公布市辖区人民政府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苏价法〔2015〕316号)等文件精神,经《江苏省定价目录》授权,现将《省授权常州市定价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关于公布常州市价格审批目录的通知》(常政办发〔2002〕86号)同时废止。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授权常州市定价目录
狗万不能提款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