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2号(关于发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10139/2017-00030
主题分类:海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常州海关:本单位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2017年第52号
产生日期:2017-10-30
发布机构:常州海关
发布日期:2017-11-0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2号(关于发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7年第5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2号(关于发布《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见附件),现予以发布。

本规范中水路运输类、航空运输类、铁路运输类、公路运输类、快递类、储罐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以及进口能源跨境管道境内计量站的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关总署2017年第37号公告关于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本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