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202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院士工作站验收结果的公示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院士工作站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1〕326号)文件精神,受省科技厅委托,我局对辖区内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院士工作站进行了项目验收。经各单位提交材料、专家评审、审核等流程,提出了202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院士工作站验收结果,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12日起至8月18日止,为期7天,公示如无异议,将予以确认。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邮政编码:213022 联系部门:常州市科技局产学研处 85681559 常州市科技局机关纪委 85681507 附件:1. 2021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公示 2. 2021年度省级院士工作站验收结果公示
(此件主动公开)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