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转发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矿山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0-00015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应急动态 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安办〔2020〕5号
产生日期:2020-02-12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02-2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转发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矿山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安办〔2020〕5号
转发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矿山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溧阳市、金坛区安委会:

现将《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矿山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溧阳市、金坛区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非煤矿山企业,请溧阳市、金坛区应急管理部门于2020年2月26日前将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报市安委办(联系人:郭达;联系电话:85683120)。

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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