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市医保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38455/2020-00057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医保局:本单位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常医保待遇〔2020〕114号
产生日期:2020-12-26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2020-12-3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调整市本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常医保待遇〔2020〕114号
市医保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3〕146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明确市本级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常人社发〔2013〕28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市本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经研究确定自2020年度起,市本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9元,资金按原渠道筹集。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