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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紫云幼儿园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天宁区紫云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发改〔2013〕5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青龙片区教育设施布局,满足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原则同意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实施天宁区紫云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沪宁城际铁路北侧、丁横河西侧,规划用地面积6030平方米,按教学规模6轨18班进行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722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楼、生活楼、连廊、门卫等。 1、综合楼。框架3层,建筑面积4001平方米(含门卫52平方米)。 2、生活楼。框架3层,建筑面积2641平方米。 3、连廊。综合楼与生活楼每层以连廊相连,建筑面积584平方米。 4、在生活楼南侧配套建设幼儿活动场地1100平方米。 5、同步实施园内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7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229万元,其它费用345万元,基本预备费129万元。资金来源由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函〔2013〕38号);市规划局审定的《天宁区紫云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及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字第320400201300021号);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天环(开)准字〔2013〕第09003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