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何宇亮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常州市挂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组发〔2015〕4号)和《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挂职工作有关口径的通知》(常组通〔2019〕6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何宇亮同志挂职任常州西藏民族中学副校长; 潘芳同志挂职任常州市教育考试院副院长; 李剑同志挂职任常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副处长; 吴健同志挂职任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刘磊同志挂职任常州市教育局督导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自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 挂职干部的选派和关系待遇、日常管理和考核等按照《常州市挂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常组发〔2015〕4号)的规定执行。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