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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新区工业园公交中心立体停车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新区工业园公交中心立体停车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交计〔201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市新北区公交配套设施建设,满足公交车辆运营、保养、停车需求,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实施常州新区工业园公交中心立体停车场改造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华山中路以东、澡港河以西、黄河路以北、沪宁高速以南,市公交集团公司三公司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立体停车场、附属设施改造等。 1、新建立体停车场,总建筑面积22616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1839平方米,框架3层,1层为保养和维修车间、库房、员工用房、辅助用房、停车场,2~3层均为停车场。公交车停放车位共208辆;地下部分建筑面积777平方米,为设备用房。 2、附属设施改造,包括室外停车场改造(公交车停放车位124辆),综合维修车间、办公及辅助用房改造等。 3、同步实施水电、给排水、消防、节能、道路、绿化和地下管线、路灯、交通标志标线、智能交通等配套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79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430万元,其它费用1186万元,基本预备费37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常国用(2003)第0012284号〕;市规划局审定的《常州新区工业园公交中心立体停车场改造工程设计总平面图》规划方案;市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常环表〔2012〕58号)。 五、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在此基础上,认真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