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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 |||||||||||||||||||||||||||||||||||||||||||||||||||||||||||||||||||||||||||||||||||||||||||||||||||||||||||||||||||||||||||||||||||||||||||||||||||||||||||||||||||||||||||||||||||||||||||||||||||||||||||||||||||||||||||||||||||||||||||||||||||||||||||||||||||||||||||||||||||||||||||||||||||||||||||||||||||||||||||||||||||||||||||||||||||||||||||||||||||||||||||||||||||||||||||||||||||||||||||||||||||||||||||||||||||||||||||||||||||||||||||||||||||||||||||||||||||||||||||||||||||||||||||||||||||||||||||||||||||||||||||||||||||||||||||||||||||||||||||||||||||||||||||||||||||||||||||||||||||||||||||||||||||||||||||||||||||||||||||||||||||||||||||||||||||||||||||||||||||||||||||||||||||||||||||||||||||||||||||||||||||||||||||||||||||||||||||||||||||||||||||||||||||||||||||||||||||||||||||||||||||||||||||||||||||||||||||||||||||||||||||||||||||||||||||||||||||||||||||||||||||||||||||||||||||||||||||||||||||||||||||||||||||||||||||||||||||||||||||||||||||||||||||||||||||||||||||||||||||||||
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
2015年2月12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省政府关于我省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2〕161号)和《市政府关于我市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发〔2012〕208号)要求,常州市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常州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常州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常州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州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现分三个公报,将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35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3.97万个,增长74%;产业活动单位10.13万个,增加4.34万个,增长75.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20.48万个(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84万个,占41.1%;批发和零售业2.52万个,占2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0.65万个,占6.9%。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93万个,占43.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08万个,占34.6%;住宿和餐饮业1.36万个,占6.6%(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493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72个。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36万个,比2008年末增加3.56万个,增长74.2%。其中,内资企业占97.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1.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3%,私营企业占88.8%(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79.41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79.81万人,增长40%。其中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55.02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70.37万人,增长38.1%。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63.32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32.11万人,占47.3%;建筑业53.20万人,占19.0%;批发和零售业28.19万人,占10.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6.76万人,占42.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69万人,占23.2%;住宿和餐饮业7.54万人,占11.9%(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0.92万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50人。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8665.7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36.3%,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63.7%。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8.09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96.7%。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3.81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45.5%;批发业1.96万个,占23.4%;其他未列明的行业0.58万个,占7%。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35.8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3.3%。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83.61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8%;批发业16.43万人,占6.4%;建筑业9.45万人,占3.7%。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296.92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9%。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4625.56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593.55亿元,占9.0%;批发业1312.64亿元,占4.6%(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44个,从业人员345人,资产总计1.13亿元。 五、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89.5%,比2008年末提高了0.2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3%,下降了2.2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7.5%,提高了2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91.3%,下降了1.2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5.6%,下降了0.9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3.1%,提高了2.1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43.6%,比2008年末下降了10.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56.4%,提高了10.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6.6%,比2008年末下降1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33.4%,提高了10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5.8%,第三产业占94.2%。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10.5%,第三产业占89.5%。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包括: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经相关部门批准,领取了准运证,独立从事交通运输的个体运输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5]表中的数据不包含保密军工和铁路运输企业数据。
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 2015年2月12日
根据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8643个,从业人员133.14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8.4%和14.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6776个,占95.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723个,占1.9%;外商投资企业1144个,占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38个,占全部企业的0.1%;集体企业110个,占0.3%;私营企业35242万个,占91.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7.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3%,外商投资企业占1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2%,集体企业占0.2%,私营企业占69.4%(详见表2-1)。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45个,制造业3840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91个,分别占0.1%、99.4%和0.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1%,制造业占99.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0.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2.6%、12.1%和9.4%(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45.73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28.9%(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三)资产贡献率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为12.9%,比2008年下降1.0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为4.8%,比2008年下降10.4个百分点;制造业为12.9%,比2008年下降1.4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16.7%,比2008年上升11.2个百分点(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
(四)企业研发活动 2013年,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R&D或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294个,比2008年增长40.2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0.5%。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04万人年,比2008年增长107.18%。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07.40亿元,比2008年增长139.76%;R&D经费投入强度为1.03%,比2008年提高0.18个百分点(详见表2-5)。
表2-5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9976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895件,分别比2008年增长306.35%和366.18%;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9.02%,比2008年提高3.72个百分点。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244个,从业人员53.20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60.9%和44.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0.4%,集体企业占0.6%,私营企业占88.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0.9%,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76.4%(详见表2-7)。
表2-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7.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9.5%,建筑安装业占22.2%,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41.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9.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7%,建筑安装业占11.1%,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9.0%(详见表2-8)。 表2-8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68.80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75.9%(详见表2-9)。
表2-9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3]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常州调查队 2015年2月12日
根据常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25226个,从业人员28.2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26.7%和151%。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80.1%,零售业占19.9%。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74.1%,零售业占25.9%(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其中:国有企业占0.2%,股份有限公司占0.4%,有限责任公司占8.2%,私营企业占88.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3-2)。
表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96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281.8%。其中,批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80.6亿元,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5.3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78.4%和292.5%(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446个,从业人员46789人。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5%(详见表3-4)。
表3-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4.98亿元。
表3-5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777个,从业人员5.2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65.3%和88.3%。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6.4%,餐饮业占73.6%。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3.8%,餐饮业占76.2%(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9%,其中:国有企业占1.7%,股份有限公司占0.3%,有限责任公司占9.1%,私营企业占8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5%;外商投资企业占1.5%(详见表3-7)。
表3-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02.4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98.2%。其中,住宿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7亿元,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7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54.1%和164.3%(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921个,从业人员28543人。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2.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8%,外商投资企业占3.5%(详见表3-9)。
表3-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5.72亿元(详见表3-10)。
表3-10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022个,比2008年末增长81.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38个,物业管理企业58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68个,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50.6%、131.1%和53.3%。 201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47597人,比2008年末增长89.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6838人,物业管理企业23748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235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69.8%、104.0%和125.39%(详见表3-13)。
表3-13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3453.30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3307.09亿元,物业管理企业62.46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1.16亿元(详见表3-14)。
表3-14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187个,从业人员9.58万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31.5%和8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2.4%(详见表3-15)。
表3-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34.67亿元。 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346个,从业人员77427人。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2.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1.0%(详见表3-16)。
表3-1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86.57亿元(详见表3-17)。
表3-17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46个,从业人员15704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92.6%和124.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3-18)。 表3-18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89亿元(详见表3-19)。
表3-19 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616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5个。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1191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489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9.72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9.41亿元。 十、教育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144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17个。教育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2452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8480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74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54.87亿元。 十一、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479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23个。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3222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1311人。 (二)资产 201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9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38.38亿元。 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189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25个。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124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880人。 (二)资产 201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05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2.32亿元。 十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691个。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2913人。
注释: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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