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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经信(发)局,有关园区: 根据江苏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软件〔2014〕128号)的要求,我市将开展2013--2014年度“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辖市、区经信(发)局,有关园区对照省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并认真填写《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及提交该表第七项所要求的材料。相关附件可在市经信委网站(www.czeic.gov.cn)公告公示栏目下载。 请申报企业于2014年5月25日前将《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市经信委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业处。 市经信委联系人:余亮明,电话:85681285。 附件: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软件〔2014〕128号) 2014年3月24日
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常经信软件[2014]128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引导软件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省软件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是通过2013年度年审的软件企业(因年审工作尚未完成,企业可先行申报),2013年度不亏损且符合系列条件之一: (一)规模型: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 (二)出口型:年度软件外包收入或软件出口额400万美元以上,其软件出口额占本企业营业收入50%以上; (三)潜力型:运营2年以上且年度软件业务超过1000万元在支持的领域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申报办法 由软件企业自主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下载地址:www.jssw.org.)及改表中所要求提交的材料。 (二)申报规模型软件企业的,必须将开具的软件发票序号、金额列表提交,并附部分软件收入发票等复印件;申报出口型软件企业的,须提交软件出口合同复印件及相应的外汇回款凭证复印件,或提交当地商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申报潜力型软件企业的,填写申报表领域是只能在申报表所列领域中选取其中之一填报,且在该领域的软件业务收入占软件总收入比重不能低于15%。 (三)已通过2013—2014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不需要填报。 (四)企业必须如实填报和提交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认定办法 省经信委委托省软件行业协会为省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认定机构。认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情况和初选名单报省经信委,按总量控制的原则有省经信委进行审批。 四、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一式一份,经所在省辖市产业主管部门在《申报表》出具推荐意见(盖章)后,与2014年5月30日前报送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南京中山北路285号1403室;邮编:210003)。有条件的省辖市主管部门可以集中统一报送。 省软件行业协会联系人:陈耿民;联系电话:025-83344270。 请各地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和推荐工作。 201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