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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认定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1〕1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认定权限和工作流程,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认定工作。 请各辖市(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11月20日前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报送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局市场管理处。
附件: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黑名单认定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