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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批2013年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常城管〔2013〕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2013年重点工程>的通知》(常发〔2013〕2号)要求,原则同意你局下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实施2013年常州市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1、整治范围:龙江路高架、长江路节点及市区主要道路节点;延陵西路、延陵中路、局前街、南大街、北大街、广化街、化龙巷、公园路、晋陵中路、和平北路、关河中路、关河西路、劳动西路、怀德北路、通江南路等15条道路。 2、主要建设内容:道路节点提升和道路店招提升等。 (1)道路节点提升。补种绿化7000平方米;围墙出新4600米;渣土、回填土处理6300立方米;外墙粉刷86800平方米;店招店牌改造160块,960平方米。 (2)15条道路店招提升。店招改造420块。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215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1668万元,其他费用382万元,基本预备费62万元,建设期利息4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前期手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落实节能和环保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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