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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金坛区龙山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市水利局: 你局报来的《常州市水利局关于转报金坛区龙山水利枢纽工程部分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请示》(常水基〔2017〕4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金坛区龙山水利枢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 1、金坛区龙山水利枢纽工程单向泵配套电机功率由355千瓦调整为400千瓦;双向泵配套电机功率由450千瓦调整为500千瓦。 2、根据配套设备布置需要,生产用房建筑面积增加101平方米。 3、因丹金溧漕河金坛老城段取消航道货运功能,节制闸人行桥桥底标高由8.5米调整为6.9米。 4、枢纽北侧137米悬臂挡墙调整为无锚灌注排桩挡墙。 5、二期挡河围堰调整为顺河围堰。 6、将2米×2米箱涵调整为直径1米的HDPE管。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由10526万元调整为10783万元,增加投资257万元。资金来源由省级补助总投资的60%,即6469.8万元,其余由金坛区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三、其它事项仍按苏发改农经发〔2015〕940号、常发改行服〔2015〕187号文实施。 (项目编码:2017-320482-76-01-331308)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