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医院护理和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实行上浮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38455/2016-00009
主题分类:社会救助/公益事业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医疗保障局:政府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常价医[2016]102号
产生日期:2016-09-13
发布机构:市医保局
发布日期:2016-09-13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医院护理和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实行上浮的通知 
常州市物价局
常价医[2016]102号
关于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医院护理和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实行上浮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院护理和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的请示》(武发改价[2016]11号)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的通知》(苏价医[2013]449号)和《常州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常价医[2014]80号)等文件精神和动态考核结果,经研究,同意武进人民医院护理和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15%;武进中医医院护理和手术治疗类项目价格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5%。调整后的护理价格和手术治疗类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批复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为12个月,期间如遇省相关政策调整,按省规定执行。希你局加强相关医院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价格行为。


常州市物价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