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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江苏中关村科技企业加速器等7家单位为常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的通知 | |||||||||
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12]151号)的规定,通过单位申报、辖市区推荐、专家现场考察等程序,经我局研究,决定认定江苏中关村科技企业加速器等7家单位为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辖市区进一步加强对加速器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引导各加速器积极探索运行体制、机制,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推动入驻科技企业加速健康成长,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为产业结构调整作出贡献。 附件:常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名单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2年12月25日 附件:
常州市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名单
1、江苏中关村科技企业加速器 (运营主体: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加速器有限公司) 2、常州津通科技企业加速器 (运营主体:江苏津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武进科创园科技企业加速器 (运营主体:常州市武进科创孵化园管理有限公司) 4、常州西太湖先进材料科技企业加速器 (运营主体:江苏慧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江苏常州天安数码城科技企业加速器 (运营主体:常州天安数码城置业有限公司) 6、江苏常州海博生物医疗器械科技园 (运营主体:常州海博生物医药孵化器有限公司) 7、常州市高士科技企业加速器 (运营主体:常州市天宁区高士股份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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