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4号(关于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适用范围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10139/2018-00016
主题分类:海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常州海关:本单位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2018年第24号
产生日期:2018-03-29
发布机构:常州海关
发布日期:2018-04-02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4号(关于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适用范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24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4号(关于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适用范围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方式改革,海关总署决定扩大自主申报、自行缴税(“自报自缴”)适用范围。现公告如下: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报关单均可适用“自报自缴”模式。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2016年第62号公告执行。

上述规定自2018年4月1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