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10243/2017-00034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安全生产 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7〕143号 |
产生日期:2017-10-18 |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
发布日期:2017-11-03 |
废止日期: |
内容概述:关于转发《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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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
常安监〔2017〕1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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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各辖市、区安监局,局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7〕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8日
常安监〔2017〕143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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