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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各辖市(区)教育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金融发展局: 为规范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市教育局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暂行办法 2.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资金监管协议 3.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