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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 |||||||||
各辖市(区)环保局、经信(发)局、发改委(局)、统计局: 今年8月,国家环保部会同发改委和统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函〔2012〕212号),正式启动全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以下简称环保产业调查)工作。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市环保局会同市经信委、发改委、统计局成立了2011年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小组,制定了《2011年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尽快开展工作: 一、本次环保产业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分工协作,认真按照《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方案》、《2011年江苏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实施方案》及《2011年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区尽快成立本地区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专门队伍,做好调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切实落实用于调查的财政资金,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制定本地区的调查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高质地完成调查任务。 (四)对调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请各辖市区将本地区调查实施方案、调查领导小组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及联络人名单、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于2012年11月26日前报送市环保局科技标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调查专用邮箱czhbkj@126.com。 三、本次调查软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将统一刻盘下发。
附件:1.2011年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1年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3.调查工作报告及调查技术报告大纲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统计局 2012年11月16日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印发
2011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小组 组长: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郁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张志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朱建江 市统计局副局长陈宝兴 成员:市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处处长李达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副处长蓝滢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处长俞建初 市统计局处人口社会和科技处处长高舟维 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高亚峰 市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副处长陆炜 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副主任陈谦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曹志荣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徐剑云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宫春晖 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高月锋 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钱伟忠 钟楼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王彬 戚墅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赵文 二、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市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外经处处长李达 成员:市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处副处长芮莺华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副处长蓝滢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科员康美华 市统计局处人口社会和科技处副处长罗志勇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科长荆一兵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科长薛峰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科长赵军 新北区环境保护局科长王淑媛 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副科长顾文杰 钟楼区环境保护局科长张平 戚墅堰区环境保护局科员丁倩
2011年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环办函〔2011〕1310号)、《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函〔2012〕212号)及《关于做好2011年江苏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苏环办〔2012〕332号)的要求,为确保完成2011年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我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状况数据,建立我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基础数据库。 (二)在省厅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内全面完成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的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常州市环保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成立2011年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调查工作。 (二)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下设技术组,为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技术组设在常州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三)各辖市、区环保部门会同同级经信、发改、统计等有关部门成立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及调查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调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对调查工作的实施进行总体部署、组织和协调,制定统一的调查实施方案。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推动调查工作。各辖市、区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环保部门主要负责环境服务业的调查;经信和发改部门主要负责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生产经营的调查;统计部门协助开展调查。 (三)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负责对调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向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提交调查报告,并经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审定后向江苏省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上报调查结果。 (四)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技术组负责推动调查工作的实施和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为调查的组织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对各辖市、区上报的调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分析,建立常州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数据库等。 四、调查时间及内容 (一)调查时间 调查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11年度。 (二)调查内容 包括: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的主要产业活动、单位基本属性、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研发投入、从业人员、出口情况等。 五、进度安排 本次调查分为部署与培训、调查阶段、数据的审核、汇总与管理、形成结果与总结发布共4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与培训(2012年11月20日-2012年11月30日) 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本市的调查工作。各辖市、区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调查实施方案并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调查工作机构、人员及岗位责任制等。 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组织对各辖市、区调查工作机构的人员进行培训。各辖市、区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组织对受调查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调查方案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包括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技术路线、调查方法、各类调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调查软件的使用、数据的审核汇总、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库的管理和调查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 (二)调查阶段(2012年11月21日-2012年12月31日) 1.各辖市、区开展本地区单位清查,形成本地区被调查单位名录(2012年11月21日-23日) 各辖市、区调查工作机构依据本方案要求,依据“属地原则”,对本地区属于本次调查范围的全部调查对象实施清查,结合本地区环保、统计、经信、发改、建设、经信、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各项管理工作中掌握的相关名录库,形成本地区单位清查底册;对底册中各单位的从业范围、当前经营状况、年产值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建立本地区被调查单位名录,审核后报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备案。 2.全面实施调查,组织基层填报(2012年11月26日-2012年12月31日) 各辖市、区调查工作机构负责开展直接面对被调查单位的组织填报工作。指导被调查单位通过调查专用软件系统离线填报数据及在线上报数据,并及时解决和反馈被调查单位在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暂不具备联网填报条件的被调查单位,由调查工作机构代其录入、上报数据。 (三)数据的审核、汇总与管理(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20日) 根据调查要求,各辖市、区调查工作机构建立本地区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制度,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汇总,于2013年1月20日前将调查数据上报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 各辖市、区调查工作机构可根据需要,依托调查专用软件系统建立本地区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数据库。 调查工作机构妥善保管本地区被调查单位的纸质调查表及相关资料。调查所得资料仅用于掌握全市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不作为对被调查单位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将对各辖市、区调查工作进度及数据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开展调度及检查,指导各辖市、区调查数据审核工作。 (四)形成成果与总结发布(2013年2月1日-2月28日) 各辖市、区按照附件3所列大纲编制调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并上报至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2013年2月1日-15日) 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适时向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提交主要数据,编制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上报江苏省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2013年2月16日-2月28日) 六、数据质量控制 本次调查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数据逐级审核上报机制、调查进展动态跟踪管理机制、检查与评估机制等。各辖市、区环保产业调查领导小组对本地区的调查数据质量负责。 (一)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各辖市、区均应建立调查数据质量责任制。被调查单位填表人和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数据质量负责,各辖市、区对本级数据质量负责。调查中重点对培训、清查、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汇总、上报等各环节设立专人负责的岗位,按照调查工作的统一技术要求对关键环节实施质量控制和检查。 (二)数据逐级审核上报机制:各辖市、区调查工作机构和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技术组按照调查的统一技术要求,按职责权限对接收数据进行审核和验收,合格后方可逐级上报。对于不合格数据,应形成审核意见,并逐级返回至各辖市、区调查工作机构,要求被调查单位重新填报。 (三)调查进展动态跟踪管理机制: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辖市、区每月向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上报一次调查实施进展,提交已审核的调查单位清单及数据等。 (四)检查与评估机制:为保证调查质量,常州市环保产业调查办公室对各辖市、区调查工作的实施进度、质量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七、工作交流及宣传 各辖市、区调查工作机构可利用网络等工具,建立市技术组与辖市、区调查工作机构之间以及辖市、区调查工作机构与调查对象之间的沟通平台。各辖市、区调查工作机构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附件3 调查工作报告及调查技术报告大纲
一、调查工作报告大纲 调查工作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概述:简要介绍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机构、组织形式、部署培训、调查单位清查以及主要调查过程和时间安排。 (二)实施与成果:本地区的调查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总结在获取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础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提升能力建设与人员素质等方面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果。 (三)主要经验与存在的问题:对调查工作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创新性做法及特色进行总结,分析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四)对策建议:基于本次调查施,提出促进本地区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对策,提出推动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调查工作的建议。 二、调查技术报告大纲 调查技术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概述:简要介绍本地区调查涉及的范围、区域、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产品、服务等总体情况。 (二)调查数据分析:应系统分析如下内容: 1.产品生产经营现状,包括分析本地区内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和环境友好产品的企业规模、区域、领域、行业分布等情况,上述各类产品的生产能力、质量状况、技术水平、盈利水平、出口情况等情况; 2.环境服务现状,包括分析本地区内环境服务从业单位的规模、区域、领域分布等情况;各类环境服务的经营能力、盈利水平及重点发展领域;环境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环境工程建设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营项目主要类型及处理能力、建设及运营管理模式、资金来源等; 3.环境技术研发应用情况,包括环境技术的自主研发、引进情况及技术的转化应用情况; 4.本地区各领域骨干企业情况; 5.对比地区内环保产业历史发展数据及环境污染治理现状,分析本地区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 (三)结论:基于本次调查,分析本地区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优势和劣势;对应 “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预测本地区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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