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21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法规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 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3. 负责记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信息、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核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5. 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等协作单位开展的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工作; 6. 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7. 按规定审核、办理缴存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8. 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内部审计处、计划财务处、法规稽查处、业务管理处、集中审核处、发展服务处、信息管理处、直属办事处、新北办事处、城中办事处、溧阳分中心、金坛分中心、武进分中心、机关党委。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主要工作任务: 1.抓深党建,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2.抓实扩面,推动制度覆盖不断扩大。 3.抓强保障,推动政策受益不断深化。 4.抓优服务,推动品牌形象提档升级。 5.抓牢基础,推动队伍管理上新台阶。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新增开户单位6000家;新增开户职工12.6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162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9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1‰以内。 第二部分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 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公开02表 收入总表 部门/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公开03表 支出总表 部门/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公开04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部门/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部门/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公开07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公开09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部门/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13 / 24 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1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部门/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2表 政府采购支出表 部门/单位: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408.3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527.76万元, 减少38.81%。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408.3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2408.36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27.76万元,减少38.81%。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中包含了单位迁址政务中心后办公楼的置换费用。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去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去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去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 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去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去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去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去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 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去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去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2408.3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2408.36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贴。 与上年相比增加0.04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 城乡社区(类)支出1904.9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行费用。 与上年相比减少1544.23万元,减少44.77%。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中包含了单位迁址政务中心后办公楼的置换费用。 (3) 住房保障(类)支出502.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与上年相比增加48.91 万元, 增长10.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无结余。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合计2408.36万元,包括本年收入2408.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8.36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合计2408.3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09.23万元,占75.12%; 项目支出599.13万元,占24.88%;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08.3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27.76 万元,减少38.81%。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中包含了单位迁址政务中心后办公楼的置换费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 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408.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27.76万元,减少38.81%。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中包含了单位迁址政务中心后办公楼的置换费用。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4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款)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项)支出1904.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44.23万元,减少44.77%,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中包含了单位迁址政务中心后办公楼的置换费用。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50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91万元,增长10.78%,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809.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4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6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08.36 万元, 与上年相比减少 1527.76 万元, 减少38.81%。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中包含了单位迁址政务中心后办公楼的置换费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809.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4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6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9万元, 占“三公”经费的95.61%;公务接待费支出2.4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3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2.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 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4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8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7.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3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去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去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36.8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111.8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9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 万元( 含) 以上的通用设备4 台( 套), 单价100 万元 (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2408.36万元;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 总额的比例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 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 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 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 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 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 (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 (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