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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9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常政办发〔2017〕15号)的精神,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组织对全市2019年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以《常州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为依据,对照《常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全面检查验收各辖市、区2019年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验收方式 在各辖市、区全面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验收。每个辖市、区按照年度建设任务的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三、验收时间 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验收时间为11月上旬,检查组到达各辖市、区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 列入2019年的建设对象对照《常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验收自查评分表》(附后)自查自评,各辖市、区文化、民政、体育、计生和司法等部门应逐个进行检查验收打分(低于80分不达标),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的推进措施、成功经验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形成自查验收报告,报送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对列为2019年度建设任务,但是没有达标建成的,要详细说明原因; 3. 各辖市区验收报告应加盖政府办公章,于10月25日前报送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 勇、刘 洋,电话:85682505,18861155395,邮箱:25010569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常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验收自查评分表 常州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