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0号(关于延长受疫情影响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期限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10139/2020-00009
主题分类:海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组配分类:其他 常州海关: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2020年第40号
产生日期:2020-03-13
发布机构:常州海关
发布日期:2020-03-15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0号(关于延长受疫情影响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期限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第40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0号(关于延长受疫情影响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期限的公告)

为支持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已办理过3次延期、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复运进出境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主管地海关可凭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ATA单证册持证人的延期办理材料,办理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手续。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ATA单证册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办理延期。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