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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的通知 | |||||||||||||||||||||||||||||||||||||||||||||||||||||||||||||||||||||||||||||||||||||||||||||||||||||||||||||||||
各辖市(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辖市(区)餐饮协(商)会: 为全面提升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经研究决定,由常州市商务局、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州市烹饪餐饮行业协会联合开展创建“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日; 二、参加对象:全市宾馆、饭店、餐饮企业(单位); 三、活动方案和标准(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联系人: 市烹餐协:符学平 18661177771 曹敏毓 13815057220 邮 箱:prxh0519@sina.com 附件:1.创建“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活动方案 2.“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考核评价表
2018年5月23日
附件1
创建“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大力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常州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舌尖安全,现制定“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活动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方法 拟定评选细则(附件2),由业内专家、大师、企业代表组成考评组,对申报企业(单位)进行现场考评。 二、评选范围 常州餐饮行业具有一定规模的宾馆、社会饭店、中央厨房(单位),自愿申报。 三、评选组织 成立常州市样板厨房评选委员会,评委会名誉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皓担任,张黎光、贺东俊任主任,陈正贵、秦益霖任副主任,汤玉萍、卞伟、段晋人、杨颐华、焦德龙、王保华、陈相楠、孙建栋、张锐、王劲、蒋立平、符学平、蒋雪礼、戴光宇任委员,秘书长由符学平兼任。 四、评选程序 (1)审核——各辖市(区)推荐,审核确定参评资格。 时间:7月1日至7月15日 (2)评选——考评组综合评分,评选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采取材料审核、企业答辩、现场评定的方法。 时间:7月15日至8月10日 (3)公示——通过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评选结果。 时间:8月20日至9月1日 五、评选纪律 严格评选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的公正性。
“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考核评价表
注:1.考评内容满分为100分,此标准解释权为评选委员会。 2. ★项为关键项,违反则该单位现场评定为零分。前5年内如有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申报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 3.允许有合理缺项,最终得分采用标化分。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00-合理缺项总分。 4.考核评价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入围“样板厨房”示范单位,结合行业水平及加分情况,最终评出“常州市样板厨房示范单位” 和“常州市样板厨房创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