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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型城乡规划创新应用工程2017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常州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新型城乡规划创新应用工程2017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规〔2017〕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深化规划管理综合平台在线规划、在线管理能力,强化法定规划标准化管理,推进规划各项工作全面高质量在线运行,原则同意你局建设新型城乡规划创新应用工程2017项目。 二、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规划现场踏勘信息系统;法定规划编制管理系统;新型城乡规划数据中心总规子中心;存储双活支撑环境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383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相关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六、该项目编码:2017-320411-65-01-311043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