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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钟楼区双贤里路内停车泊位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 ||||||||||||||||
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你单位《关于核定双贤里停车场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停放管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的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07〕37号),现对钟楼区双贤里东侧路内停车泊位(北邻东横街,南至乌龙庵,20个)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缴汽车停放服务费: (一)举办大型公益性活动期间,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临时停车泊位内停车的; (二)下肢残疾驾驶人员驾驶汽车在临时停车泊位内停车的; (三)接送学生的汽车在小学、幼儿园等周边道路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内停车的; (四)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军车和殡葬车; (五)在临时停车泊位内停车时间单次不超过15分钟的。 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属政府非税收入,使用由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所收费用全额上缴市政府非税收入专户,主要用于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三、请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马龙疱北侧路内车位取消。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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