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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单位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 |||||||||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单位年度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单位年度考核办法 2.常州市定点单位年度考核标准分评分标准 3.常州市定点单位年度考核综合分申报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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