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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智慧企业培育工程的通知 | ||||||||||||||||||||||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战略,全面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根据《关于开展智慧企业培育工程的通知》(常经信信推〔2013〕198号)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智慧企业培育工程(以下简称培育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智慧企业培育,旨在选择一批拥有较好信息化基础的企业,进一步加大信息化投入,通过综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工业技术,实现创新持续化、业务协同化、生产智能化、制造绿色化和决策智慧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全市企业中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目标任务 全年培育10家智慧企业,20家初级智慧企业。智慧企业原则上从已认定初级智慧企业中遴选,初级智慧企业以各辖市、区推荐为主。 三、培育方式 对纳入培育工程的企业给予下列支持: (一)人才团队培养。根据企业需求,开展知识讲座、企业参观等活动,帮助企业培育各类型信息化人才。 (二)专家咨询服务。对有创建智慧企业需求的企业,市经信委将组织专家团队入驻企业进行咨询服务。 (三)授予荣誉称号。培育期满,考核验收合格后,授予“常州市智慧企业”称号。 (四)政策优先支持。市经信委对智慧企业信息化项目,予以资金扶持。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条件 1、常州市范围内注册的工业企业; 2、企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企业两化融合工作,有自愿参与培育工程的内在需求; 3、企业两化融合有一定基础,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优先考虑; 4、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保持连续3年盈利;新注册企业具有良好盈利前景。 (二)申报程序 1、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填写申报材料,择优推荐参加培育工程; 2、初级智慧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智慧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和附件2),市经信委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确定企业名单。 各辖市、区经信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本通知及附件在市经信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舒克;联系电话:85681295。 附件:1、常州市智慧企业培育工程申请表 2、常州市智慧企业申报书 2014年9月22日 附件1 常州市智慧企业培育工程申请表
附件2: 常州市智慧企业申报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申报书编写内容说明
一、项目概述 二、项目建设目标 三、项目申报单位概况(资本性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 四、项目建设总体方案 (一)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技术和系统方案、项目规划和推广措施、技术保障和系统维护措施等); (二)项目实施计划及时间安排; (三)实施后的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 五、效益分析 六、经费预算 (一)项目总投资预算; (二)资金筹措方案及配套资金落实措施(含申请扶持资金)。 七、报告附件 (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二)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三)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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