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举办常州市第十二届小戏、小品、曲艺征文及演出大赛的通知 | |||||||||
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 市文化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中宣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繁荣我市戏剧、曲艺创作和演出活动,展示我市业余戏剧曲艺创作的最新成果,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选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常州市第十二届小戏小品曲艺征文及演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常州市第十二届小戏、小品、曲艺征文和演出大赛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规则制定、决策、协调并组织实施。 组委会主任:陈建共 副 主 任:严旭华 成 员:徐小祥、汤 莉、符大荣、黄丽娟、李 明 徐甲南、许仲仪、吴建军、沈红球、雷 虹 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征文、演出比赛的具体事项。 办公室主任:吴建军 副 主 任:沈红球、雷 虹 成 员:刘 旭、陈 平、金寿彭、周国翃、陈少华、 杨东溟、叶馨远、匡伟民、吴文雅、王体玲、 王晓菲、巢伟中、孙 茹、董彩凤、张姝娜 办公室设在常州市文化馆。 联系人:张姝娜;联系电话:86629984。 二、征文范围 1. 2013年以后创作的小戏(含少儿课本剧、童话剧)、小品和曲艺作品。 2. 2013年以前创作的,但未参加过省和全国文化系统比赛评奖,经修改加工后具备一定艺术水准的作品。 3.作品要求突出地域性、时代性、观赏性相结合,能为广大观众喜闻乐见、有较高艺术品位。 4.作者应为业余创作人员。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征文:应征作品要求一式七份并打印。征文截止日期为5月20日,6月上旬将对作品进行评选,部分作品将参加市文广新局组织的改稿会。 稿件请寄常州市文化馆,联系人:张姝娜、吴帆;电话:86629984;邮编:213003。 2.排练:6月下旬至8月,市和各辖市、区及有关单位对较成熟的作品进行排练加工,以求在二度创作中使作品有所提高。 3.演出比赛:由各辖市、区及有关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举行小戏、小品、曲艺演出专场比赛,市组委会选调小组将择优选拔优秀节目参加市小戏、小品、曲艺大赛。比赛时间暂定于9月下旬。(具体日期、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评奖及奖励办法 1.市文广新局将邀请省、市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奖事宜。 2.本次大赛将对征文和演出分别进行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认真创作,精心加工,以进一步提高作品质量,力求在本次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