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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常州市书法美术摄影作品选拔展览的通知 | |||||||||
各辖市(区)文广体(新闻出版、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市文化馆: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群众文艺创作的繁荣发展,不断提高群众文艺作品的艺术质量,为我市参加第十一届江苏“五星工程奖”评奖活动,选拔优秀作品,经研究,市文广新局决定举办常州市美术书法摄影选拔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 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 二、参赛要求 1.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一律自行装裱。尺寸要求:美术和书法作品装裱后宽度不超过2米,高度不超过3米: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规格一律精放10英寸,无需装裱,评选后由承办单位统一放大装裱。以上作品背面须标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年龄、报送单位、邮编、联系电话等。 2.作品未获得过省级项目类“五星工程奖”和国家级项目类“群星奖”。 3.年龄组别要求。参赛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的作者均包含成人、老年和少儿三个年龄组别。老年组按60周岁以上,成人组17至60周岁、少儿组16周岁(含)以下确定。 三、作品送评程序 1.作品评奖分初评、复评。初评由各辖市、区文化主管部门负责,评出参加复评的作品。 2.作品展览地点在市文化馆展厅。复评由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出金奖、银奖和铜奖作品。其中金奖作品将代表常州市参加第十一届江苏“五星工程奖”评奖活动。 四、报送须知 1.各辖市区报送参加复评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含三个年龄组别),总数不超过15件。 2.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复评按照门类需报送申报表(见附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 3.请各辖市、区于2014年7月25日之前将参评作品和有关材料报送至常州市文化馆书画部。联系人:章建军、张璐、季闵孜,电话:0519-86619026。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市文广新局社文处联系。联系人:吴建军、雷虹,联系电话:0519-85682369。
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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