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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 | |||||||||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及时做好目录库维护、医疗费结算、基金监测分析和上报工作。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2月15日 附件: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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