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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常州市青年演员会演的通知 | |||||||||
各辖市(区)文广体(文广新、教育文体、社会事业)局、市属各专业院团、文化艺术管理中心: 为培养青年艺术人才,提高青年演员的艺术素养和业务水平,繁荣我市的文艺事业,经研究,定于今年八月份举办第九届常州市青年演员会演。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 各专业剧团中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演(奏)员。 2. 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服装、化妆、造型、道具、灯光、音响)等创作人员年龄不限。 3. 民间艺术剧团中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演(奏)员。 二、剧(节)目要求 1. 凡第八届青年演员会演以来创作、移植、演出的未参加过省级以上重大艺术赛事活动的剧(节)目均可参加。参加过省级以上重大艺术赛事活动的作品,如作过较大修改的也可参加。 2. 同一参赛人员在历届会演及业务考核中已表演过的剧(节)目不可参赛。 3. 小型剧(节)目20分钟左右(音乐、舞蹈除外)。 三、评奖 本届会演设表演奖,分专业和业余两类,各分三个档次;创作奖[含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服装、化妆、造型、道具、灯光、音响)]分两个档次;伴奏奖分两个档次;组织奖分两个档次。对会演中青年演员的辅导老师设辅导奖。 四、组织领导 组委会 主 任:陈建共 副主任:谢春林 成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许建荣、沈惠兰、沈红球、闵建敏、张 怡、陶 琴、徐小祥、徐文金、夏雪慧、强伟祝、谢 庆、程广荣。 各单位务必重视本次会演工作,以此为培养人才的抓手,认真研究并抓紧部署,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参赛人员及节目报送市文广新局艺术处(后附参赛人员及节目申报表)。届时,市文广新局将组织专家对节目进行选调。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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