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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总社关于机关党支部增选支部委员工作请示的批复 | |||||||||
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支部: 你支部《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支部委员会关于增加支部委员的请示》收悉。经党委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支部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选支委的意见; 二、同意你支部关于增加1名支部委员的意见; 三、同意你支部关于选举办法和等额选举的意见; 四、同意潘美华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请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增选工作。 请将选举结果于党员大会后5日内报党委审批。 此复。 中共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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