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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常州嘉悦置业有限公司洪庄机械厂及周边(HX-020702)地块开发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意见 | |||||||||
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调整洪庄机械厂及周边(HX-020702)-1、2、3地块开发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请示》(钟发改〔2013〕2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同意将常发改行服〔2013〕66号、常发改行服〔2013〕67号、常发改行服〔2013〕68号文件相关能耗数据合并。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4602.58吨标准煤/年(当量值),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20.05千克标煤/平方米(当量值),单位建筑面积电耗95.03千瓦时/平方米。年用水量不超过52.72万吨。 三、请按原文件要求,做好相关节能工作。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