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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沈丽等597人已具备卫生、护理、社区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卫生专业人员、护理、社区卫生等三个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沈丽等338人已具备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倪静玉等137人已具备护理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张兰仙等122人已取得社区卫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 请点击),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中卫生专业、社区卫生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4年12月10日起算,护理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4年11月30日起算。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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