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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经信委机关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
各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5〕27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结合我委实际,现就今年我委机关工作人员(科级及以下)及内设机构年度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根据文件要求,我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洪军同志任组长,李旌巍、林型新同志任副组长,许步青、宗纲、刘伟华、唐云海四位同志为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和内设机构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承担,各处室负责人要做好处室内部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公务员年度考核,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考核工作实绩。 机关内设机构考核,重点考核履行职责和内部建设情况,推动我委目标完成和效能提升。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个人年度总结。机关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对本年度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认真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新版),登记表可在我委内网自行下载,于2016年1月8日前报送委组织人事处。 (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年中绩效考核)结果较好以上的公务员中产生。各处室《个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汇总表》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2016年1月8日前报送委组织人事处。 (三)开展委内“优秀处室”评选工作。由委领导及各处室民主推荐2个“优秀处室”,根据常人社发〔2015〕279号文件要求,“优秀处室”评选应向工作实绩突出的业务部门,特别是承担我委重点目标任务的处室倾斜。 (四)组织人事处对各处室报送的个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民主推荐“优秀处室”结果进行汇总,组织开展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于2016年1月13日前汇总上报委考核领导小组,委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委党组讨论决定。 (五)对年度考核优秀、优良人员和推荐“优秀处室”名单进行公示。 (六)考核结果确定后,将向本人反馈。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核和提请申诉。 (七)考核结束后,委组织人事处按有关程序上报考核结果,并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收集归档工作。 附件一:个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汇总表 附件二:优秀处室推荐表 2015年12月29日 附件一: 个人年度考核等次意见汇总表 处室
备注: 1、年度考核等次:优秀、优良、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2、处室负责人在认真组织处室成员做好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 处室负责人的考核等次直接由分管领导提出。 3、推荐优秀、优良人员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处室参加年度考核人数 的40%,其中优秀原则上不得超过20%。 4、此表请于2016年1月8日前送交组织人事处。 附件二: 优秀处室推荐表
备注:此表请于2016年1月8日前送交组织人事处。 |